夜色朦胧,滦南法院南堡人民法庭仍灯火通明,承办法官正就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耐心地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
2021年12月,甲与滦南县某村委会签订了《合作捕捞协议》,协议约定该村委会将部分海域的捕捞权承包给甲。协议签订后,甲又与乙签订协议,将《合作捕捞协议》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了乙。2022年1月,案外人占用了涉案协议中的部分海域,乙多次协商未果后,遂诉至滦南法院,要求解除涉案协议。
滦南法院南堡法庭受理该案件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与原告乙、被告村委会、第三人甲取得了联系,与各方进行了沟通,询问了各方当事人的具体意见,在办案人员的劝说下,各方当事人同意来到法庭说明情况并就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择日下午,各方当事人如约来到法庭。在办案人员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案件各自发表了意见并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同时办案人员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细致的解答了当事人的法律疑问。从下午两点到晚上八点半,经过六个半小时的努力,最终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法庭为各方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该案圆满了结。(供稿人:南堡法庭 李慧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