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请问您在被告还钱之前联系过他吗?”
原告:“我不跟他联系,我要直接起诉他还钱!”
曹妃甸法院在受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后,联系原告李某时原告这样陈述:“调解不如判决好,我不要主动跟被告联系,我只起诉他赶紧还钱。”
速裁庭法官助理胡笑丹耐心地向其解释,调解具有和判决一样的法律效力,且能够用最短的时间来较快地解决问题,因原告还未同被告联系过,这种情况不妨尝试一下调解,“我们一般都会提示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若双方都不能达成一致满意的调解协议,那我们将会依法判决”。原告李某说:“既然调解具有和判决一样的法律效力,那你们就帮我联系他吧。”
在联系被告杨某后,被告杨某表示不是自己不想还钱,而是疫情期间没挣到什么钱,今年一直在打工挣钱,争取年底还一部分,明年再还一部分。
在了解其意向后,法官助理胡笑丹多次同原告李某沟通征求其意见,原告最终表示同意调解,双方约定了具体时间共同到曹妃甸法院进行调解。调解结束后,被告表示和原告是朋友,并不想把关系闹僵,只是这两年确实没赚到多少钱,今明两年一定尽最大努力把钱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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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判决,或许能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就没有“结局”。通过此次调解,缓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为双方找到一个合适的“台阶”,握手言和,化解矛盾。在基层法院工作中,有很多的家长里短,更需要的是法官内心的温情和合适巧妙的言语,法官助理胡笑丹在当事人到来之际,除了认真聆听当事人的诉求外,更多的是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思考利弊,谨慎且主动,将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应用在每一个案件当中。
“人间烟火气,最浓是法庭”。每一个案件,每一次纠纷,都像是每一场现实生活的电影在上演,希望每一个“电影”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