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来自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普通下岗职工,在此谨向贵院闫思琳法官,道一声辛苦......”在曹妃甸法院受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案件结案后收到了原告负责人这样一封信。
在该案中,被告公司向原告处购买物品后,以承兑汇票的方式付款,汇票到期后,一直未予承兑,导致原告公司难以运营,肩上还担着家中房贷、孩子上学、母亲的养老等各方压力,由此,原告诉至本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负责人多次潸然泪下,表示自身压力已压到喘不过气,生活十分困难。闫思琳法官在办公室曾多次提到此案,表示在了解原告负责人的情况后深知其生活不易,并对其进行开导,向其表示法院定会公平、公正审理此案。在调解无果后,马上安排了开庭。庭审后,闫思琳法官多次查阅相关案例和相关资料,确保该案判决公正、公平。
原告负责人在收到判决后向曹妃甸法院书写了这一封感谢信专程道谢,感谢信虽轻,却承载着当事人对曹妃甸法院工作的认可。一封“纸短情长”的感谢信,是曹妃甸法院将“为人民服务”理念贯彻到实际日常工作中的缩影,将司法公正同人文关怀相结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是衡量我们工作是否到位的试金石,在今后的工作中,曹妃甸法院将继续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握好手中“答卷的笔”,争做群众公正、公平利益的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