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讯(记者桑珊)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侵害长城历史风貌及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等5起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指导各级检察机关、文物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促进形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更大合力。
据了解,该案中“明长城—紫荆关段”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至2017年间,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在未经文物保护和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建设石料加工厂,对长城遗迹的历史风貌、环境风貌以及林业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
针对企业违法破坏长城资源的情形,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公益赔偿责任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对全社会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文物保护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