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讯(记者霍相博)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创新驱动发展,事关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从内容上来看,条例草案对鼓励知识产权培育与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与运用、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障等进行了重点规范。
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保护力度逐年加大,保护体系日臻完善,但也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执法司法保护不够、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地方立法予以规范和保障。为此,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司法厅组成立法工作专班,共同研究确定了该条例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
提交审议前,条例草案通过书面发函、调查问卷、公开草案、立法协商、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目前,条例草案分为总则、培育与创造、转化与运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社会保护与自我保护、服务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共六十三条。
在鼓励知识产权培育与创造方面,条例草案明确具体措施,支持、激励作品创作和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培育,对鼓励设立知识产权基金、知识产权相关费用享受税收优惠作出规定,鼓励高校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和培养。
在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与运用方面,条例草案提出,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市场交易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风险投资、证券化等金融服务,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等。
在突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条例草案提出,强化行政保护,提升司法保护效能,强化社会保护和自我保护,明确展会、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相关方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机制,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个人采取措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在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保障方面,条例草案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快速审查和优先审查工作,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并明确了侵犯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以及具体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