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至23日,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交流会在兴隆举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5月22日至23日,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交流会在兴隆县举行。本次会议由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兴隆县人大常委会承办,会议以汇报交流工作做法和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董正国,兴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建权、副主任高春青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兴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建权同志作致辞,市县两级人大就做好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家安全局、承德监狱、上板城监狱各联系部门作了经验介绍。
会后,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县人民法院“三个一”工作,察看了诉讼服务中心及6个特色调解室,听取集约高效、多元解纷工作情况介绍,院长鲁亚奇同志做了工作汇报,并观看了“三个一”工作专题片。随后,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向禄同志带领下,实地察看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听取了情况介绍。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就开展公益诉讼视察探索创新监督方式,采取案例剖析、组织询问、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监督联动工作机制,向与会人员作了重点经验介绍。
董正国指出,市县人大、市直各联系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监督质效不断增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公正司法取得明显成效。
董正国强调,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地方人大监察司法委在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都担负着具体任务。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定位,坚持系统观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新作为。要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这一核心,坚持理论武装、学用结合、履职尽责,在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实现新提升。要坚持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为保障,把握主动性,突出时效性,注重创新性,在扎实推进监察司法各项工作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