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谢谢你们了,帮了我的大忙,为你们的工作点赞!”2021年12月23日,在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雄安中院”)新设立的法官服务站,雄安新区容城县小里镇王村李某激动地表达着谢意。
2021年12月3日,雄安中院成立河北首家法官服务站,院领导和员额法官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提供信访接待、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纠纷调解、行政对接、便民措施等“一站式”法律服务。自成立以来,法官服务站共接待群众来访近100人次,解答群众疑问200多起,帮助解决涉诉问题80余件(次),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2023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优秀改革创新成果,雄安中院行政争议化解机制获评全国十大最具品质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
“群众满意是我们的最好成绩。近年来,我院充分发挥立案诉服、信访接待综合功效,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诉讼服务大厅’‘法官服务站’等场所为主阵地,奋力书写‘一站式’化解行政争议的雄安答卷,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到司法的贴心、暖心。”雄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晓刚表示。
部门联动治“已病”
2019年,李某等九户因政府关停养殖场未能享受奖补,决定以当地政府为被告,要求法院立案撤销关停通知书,并确认无条件关停养殖场行为违法。李某等人曾多次到当地县法院要求立案。当地法院着力做好诉前化解工作,但未见成效。其后,李某等人又多次到雄安中院反映情况,要求立案。
2020年3月28日,雄安新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揭牌
行政诉讼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在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过程中,如何有效预防和化解征迁安置、重大项目建设和环境治理等方面的行政纠纷,是雄安法院面临的紧迫任务之一。2020年3月,雄安中院积极推动成立了雄安新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立了与雄安新区各机关常态化走访、召开案件协调会制度。“我院及时将本案纳入‘四类案件’加以管控,主管院领导多次接待当事人,耐心细致地作释法明理工作。”雄安中院焦志华法官介绍说,该院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名义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时任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光辉亲自与该县县委书记座谈沟通,研判解纷路径;同时,将该案报告至新区党群工作部,力争在该部的支持帮助下,多部门联动开展协调化解工作。
最终,在多方努力下,该案争议得以诉前妥善化解。“太感谢人民法院了,我们的权益有了保障。”“在诉前就解决了问题,化解了纠纷,将我们从长期拖累中解脱了出来。”无论群众,还是政府,他们的肯定和认可就是雄安中院化解行政争议的最好答卷。“本案系诉前妥善化解涉及环境资源行政强制纠纷的典型案件。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托行政争议化解新机制,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案的妥善处理,对于提高治理水平方面具有示范借鉴意义。”雄安中院任华鹏法官认为。
近年来,雄安中院联合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制定《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强化与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雄安集团等单位之间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顺利在诉前阶段成功化解500多名村民土地征收补偿纠纷、20余家养殖户行政补偿纠纷等系列重大行政诉讼案件……雄安中院创新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成效突出,荣获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奖。
多措并举防“未病”
某家庭农场在2015年10月份与多名村民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约定每亩流转费用每年700元,流转期限为五年。2019年9月,县政府以青苗补偿标准为每亩1500元进行整体征地拆迁,由此使得农场、村民以及村委会之间在利益分配上产生分歧和矛盾。农场通过网上预约立案,要求法院判令政府赔付青苗补偿款169.2万元。
雄安中院工作人员赴现场了解案情
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与当地政府进行联系,详细沟通了解案情,并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释法明理,协调政府进行诉前实质性化解。经政府与村委会协调,农场与该村委会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该农场既得到了部分青苗损失费用,又满足了继续在新区经营农场的需求。该村土地流转发包户也依法依规合理获得了部分青苗补偿款。其后,该家庭农场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要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强化纠纷预防和诉前、诉中沟通、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司法和行政成本,减少裁判带来的对立,使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需要协调各方、扎实细致地逐户做好群众工作。”雄安中院立案庭法官郭敏介绍说,该案涉及新区征地拆迁工作,有关的补偿标准和补偿的分配直接影响到被征地村民的利益,影响到土地实际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影响到新区征拆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大局。“新区两级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经过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村委会的沟通协调、释法明理,妥善化解纠纷,切实保障了当地被征地村民的利益,保障了家庭农场的合法权益,使双方利益实现‘共赢’,为征拆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为新区下一步的建设发展奠定了基础,真正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雄安中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通过定期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呈报行政审判年度报告,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强化农村承包土地非法买卖行为处置,实行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制度等多项举措,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数据“跑路”促和谐
张某堂村位于雄安高铁站附近。2021年7月,该村579名村民(过半数)因对新区开发后土地补偿款不满,联名以村集体名义以县政府为被告,诉请法院判决县政府履行征收补偿职责,支付土地补偿费。
雄安中院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议
雄安中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确立了着力争取诉前化解工作导向,依托“冀时调”平台,及时将案件列为诉前登字号;借助“互联网+”,创新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模式,由化解人员与起诉人、被诉机关进行在线化解。起诉人可以随时登录该平台知悉案件调解进展,在线调解争议。在新区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和各方努力下,案涉企业积极配合,政府与村民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群众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村民代表提交了撤诉申请书,雄安中院经审查后作出诉前准予撤诉通知书,并在“冀时调”平台上进行送达。涉案争议在诉前环节得以有效化解。
“冀时调”平台是河北法院深入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借助“互联网+”,创新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模式,推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冀时调”在融合“一乡镇一法庭”业务基础上,将乡镇法庭职能与乡镇综治工作对接,统一各类调解组织之间、调解和速裁之间的工作标准和流程,推动各种社会力量和司法资源全面对接、深度融合。目前,该平台已经完成与法院立案系统、办案系统、河北微法院、道交系统的对接,实现了在乡镇法庭、综治中心、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调解组织和当事人之间建立起纠纷受理、分流、调解、跟踪等全流程覆盖、数据共享、一站式运行模式,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征地拆迁工作是保障新区大规模开发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随着重大建设项目不断推进,相关群体性争议愈发增多,如何以非诉讼方式从源头上切实化解征迁纠纷,对确保新区大局稳定尤为重要。”郭敏介绍说,该案系诉前妥善化解涉及征地拆迁群体性纠纷的典型案件,该案的成功化解“冀时调”平台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冀时调’,借助‘互联网+’,推动各种社会力量和司法资源全面对接、深度融合,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通过“线上”“线下”共同协调,在各方形成合意后,雄安中院还创造性地采用诉前准予撤诉通知书的形式,固化权利义务;同时,发出司法建议,敦促政府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预防类似争议再次发生,监督有关方面及时兑现承诺。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2020年11月27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该条例突出源头预防,最大限度减少纠纷产生,并明确了化解途径,规定对起诉到人民法院的行政争议,起诉人同意诉前化解的,人民法院与涉诉行政机关应当共同做好诉前化解工作。“我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打造‘妙不可言、心向往之’群众满意的典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任晓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