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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申领的短视频账号该归谁?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2023-4-20 9:21:14

  李华(化名)与某公司合作开设短视频账号进行直播授课,没成想一个月就分道扬镳,不再合作的双方对短视频账号归属产生了纠纷。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合同纠纷案。

  原来,李华经朋友介绍成为某公司在某短视频平台开设账号的音乐讲师,双方口头约定直播收益由某公司、李华按七三分成。之后由某公司免费申请了短视频账号,绑定某公司手机用于收款,并交由李华完成了实名认证后用于直播授课。经过李华一个月的经营,这个短视频账号粉丝数量达到了一百万。一个月后,李华与某公司产生矛盾,某公司便在学员群中发布开除李华公告,表示不承担其学员的售后服务,还将李华踢出了学员群。李华于当日更换了短视频账号的绑定手机,改变了提取现金渠道并继续使用这个短视频账号进行授课。双方的纠纷经协商无果,某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华将短视频账号提现渠道变更为某公司,给付使用案涉短视频账号所获收益70%,返还变更捆绑手机号时短视频账号余额。

  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某公司与李华口头达成了李华在某公司开设的短视频平台授课,所得课时及直播收益七三分成的约定,但双方并未就工资标准、劳动期限、劳动保险等内容进行协商,故双方并无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应认定双方系合作合同关系。

  在双方合作期间,某公司在学员微信群以群公告的方式宣布开除李华的教师岗位,并将其踢出群聊,李华自此之后未再以某公司开设的短视频平台教师的资格授课,据此应认定双方以明确的行为表明解除合作合同关系。合同解除前,短视频账号尚有课时费8千余元双方未分配,李华应按约定比例给付某公司近6千元。

  关于案涉短视频账号的归属问题,根据某短视频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的规定,用户必须完成实名认证,提交个人有效身份信息,因此网络直播账户与实名认证人的身份密切相关。应用账号设立之初仅是一组数据代号,因设置了账号名称,绑定了个人信息,完成了实名认证并上传个人视频,且承担账号全部运营成本才确立了账号的主体,使其区别于其它网络资源或现实财产,具有独立性及人身属性。案涉账号自运营开始即绑定了李华的个人信息,由其完成了实名认证,账号内的教学视频全部由其个人完成,因此案涉账号虽最初由某公司申领,但通过李华的独立运营,使其具有了财产价值和人身属性,所以短视频账号使用权应归李华所有。在双方解除合作关系后,独立运营该账号所获得的收益,亦应归李华所有。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李华支付某公司近6千元,驳回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责编:陶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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