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辛集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和“十条规定”。
“十条措施”包括:维护安全、稳定、有序市场环境,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精准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强化涉企刑事检察监督,强化涉企民事检察监督,强化涉企行政检察监督,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检企常态化联络和法律服务。
“十条规定”包括:严禁对涉企刑事案件“久挂不决”,对企业经营管理者“久押不决”;严禁对涉案企业人员滥用刑事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严禁对涉企案件压案不查、有错不纠、敷衍塞责;严禁滥用检察权,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严禁违规过问、干预、插手涉企案件;严禁泄露企业商业涉密信息;严禁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违规接受企业馈赠和宴请;严禁向企业摊派、借款、拉赞助;严禁对涉企投诉举报置之不理、推诿扯皮、逾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