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挂牌成立,这意味着继去年《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实施后,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又迈上了新台阶。
衡水湖是华北平原单体面积最大的淡水湖泊,其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在维护京津冀区域生态系统和保护珍稀濒危鸟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促进衡水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衡水市决定成立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持续推进衡水湖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
目前,该法庭将涉及衡水湖湿地的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审合一”,主要受理衡水湖周边范围内的普通民事案件和全市范围内涉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行政和民事案件。工作开展后,结合案件类型,法庭将建立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准确适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达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