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南堡人民法庭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调处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原告甲与被告乙登记结婚后,由于婚前缺乏足够了解性格不合,后因被告乙染上吸毒恶习,在强制隔离戒毒所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双方分居达一年之久。原告甲向滦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乙离婚。
滦南法院南堡法庭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与原告取得联系,了解案情的经过,同时与戒毒所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了解被告目前的现状。经过协调后,办案法官驱车百里前往戒毒所与被告会见。在戒毒所里,办案法官与被告乙进行了交流,向乙某释法明理,同时乙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同意离婚。
法官寄语:
吸毒一口,掉入虎口;贪图一时痛快,毁掉一生幸福。毒品是一个无尽的欲望之坑。到头来,不仅失去了自由,更失去了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美好生活。希望大家都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珍惜家庭,每个人都能自由健康的活在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