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谢谢法官了,如果没有你们,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老人手中拿着被告给付的生活费,不停地向法庭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近日,赵各庄法庭调解了一起特殊的“赡养费”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G某于上世纪90年代从其工作单位退休,因没有子女,便依据当时的政策将自己的工作传承给侄子G小某,要求G小某每月给付50元生活费。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了协议书,对接替工作和给付生活费进行了书面约定。G某称二人从2018年初开始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G小某便不再给付老人生活费。G小某的举动深深伤害了老人的心,在多次向G小某索要未果后,G某将其起诉至法院。
古冶法院赵各庄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好,便加紧速度为二人调解。为使G某早日拿到生活费,主办法官多次联系G小某,了解该生活费未能给付的原因,耐心倾听双方发生矛盾的起因和经过,从化解矛盾源头入手解开被告心结。原告主张自2018年以后被告从未支付过生活费,被告则答辩仅近两年未支付,但因以前的给付从未打过收条,也无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工作一度僵持不下。临近春节时,在万家灯火庆祝团圆之时,主办法官再次来到被告家中,用情理法理反复沟通,被告表现出悔意,答应仔细考虑调解方案。春节过后,法官再次与被告联系,被告终于同意履行给付生活费的义务。老人拿到了被告支付的生活费,欢喜之情溢于言表。
群众身边无小事,古冶法院切实为群众着想,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把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的各项举措落实好,着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法官后语: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严重,赡养老人不仅关系家庭和睦,更关系到社会和谐。如果因为利益而不顾亲情,不仅于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相悖,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法官在此呼吁,自觉传承敬老、尊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在亲情面前多一份感恩,在利益面前多一份理性,不要让物质成为横在亲情间不可逾越的鸿沟。(撰稿:邢晓旭 编辑: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