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下午,秦皇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暨全市地方立法工作协调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做好今年全市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福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习传达了党的二十大精神。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绍华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制定情况以及完成今年立法任务的安排和有关要求。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刘建明介绍了市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制定情况以及完成今年立法任务的安排、措施、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单位负责同志汇报了草案起草有关情况。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福明就高质效完成今年立法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
刘福明指出,过去一年以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努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恪守为民理念,践行工匠精神,依法履行职责,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为助力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和法治秦皇岛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将坚定不移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站位大局立良法,回应时代立新法,依靠人民立好法,不断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刘福明强调,立法工作是一项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树立大立法理念,形成工作合力。今年立法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把握重点,严格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拟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倒排时间节点,优质高效推进各立法项目落地落实。
刘福明要求,在立法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做到立法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善于将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要以质量为中心,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坚决遏制部门利益法制化;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分析市情,合理安排好各项制度,发挥立法作为顶层设计的引领推动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增强法规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处理好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平衡好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敢于在矛盾焦点上砍一刀,砍准砍好;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深入理解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链条、全流程、全方位;要坚持开门立法,综合运用听证、咨询、论证、评估等方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库作用,努力打造精品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