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24日,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福明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法制委委员,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工信局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课题组有关同志,先后赴昌黎县、抚宁区、卢龙县就《秦皇岛市碣石山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草案)》修改工作开展立法调研。
立法调研组在昌黎县、抚宁区和卢龙县调研时,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葡萄酒生产企业实地调研等形式,充分听取了相关职能部门、县(区)人大代表、酿酒葡萄种植户和种苗企业代表以及生产企业代表对《秦皇岛市碣石山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了葡萄酒产区保护现状、酿酒葡萄种植和生产等情况。
刘福明指出,我市葡萄栽培历史悠久,昌黎县还是中国第一瓶干红葡萄酒的诞生地,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得天独厚,要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葡萄酒产区保护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刘福明强调,要在着眼于我市葡萄酒产业长远发展的同时兼顾当下发展现状,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增强条例草案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开门立法,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链条、全流程、全方位,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要追求有效管用,以“小快灵”形式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导向更鲜明、内容更精准、体例更规范、实施更有效,确保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刘福明要求,在条例草案修改完善过程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分析市情,合理安排好各项制度,发挥立法作为顶层设计的引领推动作用。要进一步明确条例草案规范内容,有针对性地设计能落地、可执行的解决方案,再将其法规化。要进一步明确市、县(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葡萄酒产区保护牵头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葡萄酒产区保护体制机制,将明确国家地理标志的使用条件、加快证明商标的申请等要求写入法规,切实保护消费者和葡萄酒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葡萄酒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