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某公司将一面书写有“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的锦旗送到遵化法院审判监督庭,对法官高效办案的做法和法院良好的工作作风表示由衷的感谢。
基本案情:
原告河北某公司预付被告天津某公司110万元货款,被告仅提供部分货物便停止供货,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返还货款及违约造成的损失,被告主张原告对供货扣重过高,双方产生分歧。本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货款及赔偿损失共计428752.9元。
民事判决生效后,为让原告早日实现胜诉利益,快速帮助原告企业纾困解难,办案法官汪艳君又对被告进行耐心劝导、释法明理。最终,被告将判决标的款一次性给付原告,双方化干戈为玉锦,矛盾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该案的成功化解,是遵化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遵化法院始终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坚持把“注重调解、案结事了”理念贯穿于每一个涉企案件办理始终,坚决避免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努力做好原被告释法工作,架起企业与法院之间的“连心桥”,切实护航企业发展。
下一步,遵化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快速化解涉企案件,助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