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打造更高水平法治河北”新闻发布会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总体案件业务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先后制定实施《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保障企业发展37条工作措施等制度性文件。加大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力度,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同时督促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有力促进企业纾困解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持续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7978人,提起公诉15967人。推行“河湖长、林长+检察长”“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等机制,积极推动绿色发展转型。突出保护白洋淀、南水北调等重点区域,部署开展“护航蓝天碧水净土”、“守护海洋”等一系列专项检察活动,共立案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528件。监督恢复被破坏的林地、草原等生态环境2万余亩,挽回矿产资源总案值1.34亿元;督促清理河道1700余公里、各类垃圾废物330余万吨;挽回国有财产和权益损失6.12亿元。加强跨区域检察协作,联合周边省(区)检察院开展“祖国北部绿水青山蓝天护航联合行动”。
高度负责办好群众身边案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打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活动,起诉故意伤害、盗窃、抢夺、诈骗、毁坏财物等犯罪187622人。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制度”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认真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共接收并回复群众信访11万余件。联合省民政厅等八部门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共救助9762人。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制度。
注重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主动适应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型犯罪持续上升的结构性变化,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成功办理“涞源反杀案”、董民刚正当防卫案、耿某某重伤暴力强拆人员不批捕案等一系列正当防卫案件,向社会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不断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2012年至今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万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率先实现全省全覆盖,助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问题,大力开展巡回检察,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9825人。
大力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17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全面推开。省“两办”印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我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完善举措、创新机制,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成长变化,通过有力履职,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截至目前,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9万余件,平均每年近1万件,18个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我省案件数量、质量和效果一直处于全国检察机关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