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转变监管理念,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方式,通过建立“正面清单”制度、绩效分级管理、开展“升A晋B”行动,进一步发挥正面激励作用,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实行激励性绩效制度,对照“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研发投入比例”“技改投资水平”等要求,对涉气企业实施精准分类,差异化管控,评为A级和绩效引领性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自主减排,不受重污染天气的限制;其他绩效级别的企业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预警级别执行差异化减排措施。
统筹打好促发展、保蓝天、惠民生“组合拳”,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帮扶力度,按照“鼓励先进、应纳尽纳”原则,动态调整正面清单,进一步扩大纳入正面清单企业(项目)范围和数量。
同时,该局开展“升A晋B”行动,先后将259家企业列入“升A晋B”重点帮扶企业清单,2022年,已有79家重点行业企业通过市、县两级审核,117家企业由D级升为C级,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和行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