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至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12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专班迅即召开会议,对初审草案进行集中修改。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董仚生带领专班开展草案修改工作,并就条款设计和重点内容提出重要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安忠起参加会议,并对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董仚生带领立法工作专班修改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草案。
这次修改以省政府提交的法规议案为基础,充分吸纳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结合其他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综合深度修改。董仚生带领立法工作专班对各方意见进行系统分析和综合考量,对条例草案进行逐条修改,特别是对骨干条款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重要的修改成果。
董仚生充分肯定专班此前的工作,并对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立法是省委交给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按照“短小明快,精准管用”原则,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效率,确保出台一部精品法规,把省委交予的任务完成好。
立法工作专班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省人大社会建设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相关人员组成。此前,董仚生还就立法调研、法规起草和落实省委立法专题会议精神等重大立法事项作出了部署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