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威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妇联、检察院、司法局组织“木兰有约”宣讲团走进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开展“宪法进校园 法治伴成长”宣讲活动。
活动中,威县人民法院法官赵晶就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袖手旁观现象、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并结合真实案例故事,重点讲述了校园欺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着重解读了关于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法律规定,警示大学生们要引以为戒,既不做蛮横无理的欺凌者,也不做任人欺负的受害者、旁观者,而是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当发生校园暴力、欺凌事件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下一步,威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其自我管控和保护能力,助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胡含之 孙韩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