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先生将一封感谢信送到正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敏月手里。王先生激动地说:“感谢张庭长帮我解决了困难!我对张庭长高效、公正、便民、务实的办案风格感到钦佩,特意给您书写一封感谢信,以表谢意!”
【案例简析】
11月22日,王先生来到正定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带着诉讼材料准备立案,立案庭庭长张敏月接待了他。王先生说:“2020年12月,被告主动找到我,说能帮忙推广出租房屋,但先收取推广费。我跟被告签订了推广协议,但等我支付了推广费后,被告没有按照约定推广房子。我跟被告联系,被告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我的损失无法追回,无奈,我才来到法院起诉被告。”
在听取王先生陈述,并翻阅了他的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后,张敏月认为这个案件金额不大、事实清楚,适合进行立前调解工作。在征求王先生的意见后,张敏月立即致电被告。被告接到电话后,不承认拖欠王先生推广金。张敏月向被告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后被告承认欠款,并承诺及时还款。第二天,被告来到正定法院诉服中心当场给付。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在立案之前得到化解。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力推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正定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深入探索“三个靠前”工作法,即“沟通靠前、化解靠前、履行靠前”,将传统的“被动立案、被动办案”的被动思维转化为“主动化解、主动办案”的能动思维。正定法院充分运用“立案前化解+诉讼中调解+裁判后和(调)解”的全链条调解模式,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今后,正定法院将继续践行市法院“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在源头预防、多元解纷、止诉息争上持续发力,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