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精准委托司法鉴定,成功助力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滦南法院受理一件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21年9月,原告张某欲从被告甲汽贸公司处购买轿车一辆,双方签订了订车合同书,但因被告甲汽贸公司没有现车,需从本案另一被告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处调运车辆,并由原告负责支付运费。原告张某给付了被告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车款43万余元,被告甲汽贸公司雇佣运输车将原告订购的车辆运至双方约定地点后,被告甲汽车贸易公司对车辆进行了验收并交付给原告,同时原告向货运司机支付了相关运费,该买卖合同履行完毕。
几日后,原告发现所购车辆的后备箱存在严重的腐蚀性鼓包,后挡风玻璃曾经破碎并更换,接缝处有玻璃残渣和水绣等严重的质量问题,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被告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管辖异议,经上级法院裁定,该案由滦南法院管辖。
滦南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争议的焦点是车辆交付前是否存在质量问题,遂引导原告对自己的主张申请司法鉴定。原告提交了相关手续,请求法院委托鉴定部门对其购买车辆在交付前是否进行过维修以及后备箱腐蚀的时间进行鉴定。由于原被告未能协商选定鉴定机构,该案相关案件材料遂移送到滦南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
滦南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受理该案后,发现该案已正式立案长达数月,为不耽误案件审理,缩短办案周期,技术室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在国内比较权威的三家车辆检测机构取得联系,在介绍了案情和原告申请鉴定的诉求后,三家鉴定机构均表示没有相关的资质和技术检测能力。滦南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在与其他弟兄法院技术室进行咨询后,也均表示没有委托过此类鉴定,该案的委托鉴定一时陷入僵局。后办案人员多次登录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从全国各地具有车辆技术检测能力的机构,并最终选定了某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经事先咨询,该机构完全具备此项鉴定的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于是出具了司法鉴定委托书,并将相关案件材料邮寄至鉴定机构,告知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结论。
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和三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并约定了现场勘验时间,但因被告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律师人在海南无法到达勘验现场,遂以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勘验,并向案件各方当事人对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现场询问。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在第15个工作日出具了鉴定结论,其鉴定意见为:经勘验车辆出厂未发现有维修状况,后备箱漆面是由于外界物质附着其表面后融入涂层所致受损。
在鉴定意见书送达原、被告双方后,双方也均未提出任何异议。基于鉴定结论,原告主动撤回了起诉,该案得以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