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解化纠纷 护航企业促发展
近日,滦南法院民二庭成功调处三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双方达成分期给付协议,有效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原告田某在滦南县从事金属农具批发零售生意,3个省外经销商从原告处购买农具,并要求原告通过物流发货。因行业交易习惯,先拿货,后付款,但原告田某将货发给3名经销商后,一直未收到货款。经双方核账,3人各自为原告出具了书面欠条。此款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后,遂分别将3人诉至滦南法院。
滦南法院民二庭受理该三案后,因案情相似,原告相同,承办法官本着节约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三案合并调解。为了解案情,办案人员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联系,得知三名被告是因行情不好导致的资金紧张,并无恶意躲避债务的情况后,办案人员又积极做原、被告的调解工作。最终在办案人员的不断努力下,原告田某同意分期付款的方式收回货款,被告亦表示积极还清欠款,双方握手言和。
至此,三起合同买卖纠纷案件得以快速化解,既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合理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小微企业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