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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件”答出“最优解”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2023-11-30 9:21:25

  11月13日,裕华法院槐底法庭与执行局通过运用“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通力合作,审判法官与执行法官密切合作,“审判法官向后延伸,执行法官向前一步”,成功化解两起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槐底法庭庭长陈立静收到其所办理的一起追索赡养费的原告朱大妈第二次交来的强制执行申请书。朱大妈年事已高,患有多种疾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在其小儿子家居住,因另两名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朱大妈诉至裕华法院要求两名子女支付赡养费。裕华法院经判决两名子女每月分别支付朱大妈赡养费200元。判决生效后,朱大妈就第一年8个月共计3200元赡养费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款项已执行完毕。此次系因两名子女仍未按时支付赡养费,无奈的朱大妈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亲情是生命成长的沃土,是人内心最柔软的部分。面对这份强制执行申请书,陈立静庭长没有简单地作移送执行处理,而是考虑到这起赡养案件本身就掺杂着亲情,每一次强制执行实际都是一次“钝刀子割肉”,如此反复的申请执行会使双方本就矛盾重重的亲属关系更加“雪上加霜”。如何做到戒而不惩、不惩而功,在亲情不破的基础上为朱大妈拿到赡养费?本次执行完毕后,朱大妈以后每年的赡养费怎么办?是不是都要申请执行?有没有可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理想的解决模式?

  带着这些思绪,陈立静庭长主动与朱大妈的子女进行了沟通,沟通过程中了解到,自上一次强制执行后,两名子女已认识到应当按照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鉴于双方矛盾积怨较深,不愿意将赡养费直接给付朱大妈,所以,有意识地留下了法院的银行账号,在应当履行的期限内将2022年9月至2023年10月的赡养费打入了法院账户。因没有收到法院督促执行的通知,所以,也一直没有将这个情况告知审判法官或执行法官。在获知这一情况后,陈立静庭长立即与负责赡养案件执行的执行局副局长刘士华进行了工作对接,两位法官经过核实,确认朱大妈的子女已向法院账户转账6000元。

  至此,将6000元转给朱大妈这起案件就算执行完毕了,但两位法官的工作并未到此结束。她们在此起案件中看到朱大妈年事已高,行动也不方便,以后如果每年都要申请法院执行,不仅不利于其身心健康,不利于亲情修复,也会因一起案件衍生若干执行案件,“一案结而多案生”不是法律的最优解!两位法官决心从根本上化解这起赡养案件,为朱大妈的申请执行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两位法官将朱大妈及其子女约到了法院,在对子女主动履行判决的做法进行肯定后,把朱大妈将来赡养费的给付问题与朱大妈的子女进行了深入沟通,从“父母之恩,云何可报,慈如河海,孝若涓尘”说到“十月胎恩重,三生报答轻”,从亲情讲到法律,在两位法官真情真挚的感召下,朱大妈一家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两子女每月将赡养费直接转到朱大妈的账户,朱大妈以后再不用向法院申请执行。既解决了朱大妈后续的赡养问题,又消除了朱大妈与子女之间产生的隔阂,久违的亲情又回来了。

  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在审执部门协作发力下得到圆满解决。陈立静庭长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判决生效后,为了促使该案自动履行,陈立静庭长主动给被告打了电话,提示其主动履行,在被告表现出履行意向后。陈立静庭长联合执行局干警梅会中一同将本案民事案件与后续执行案件一并处理。因双方当事人均身在外地,为了方便沟通联络,陈立静庭长与梅会中借助远程视频系统为双方进行了执前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就给付时间、还款数额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

  “一粒沙中看世界,一滴水里见太阳”。一个小小的案件,折射出的是司法为民的拳拳初心。裕华法院主动作为,将审判职能向后延伸,在判决之后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最大程度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审判、执行无缝衔接,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最优的1:1案件比,以“案结事了”替代“结案了事”,深化矛盾纠纷“源头解决”“实质解决”“一次性解决”,用最少的程序解决“当事人一件事”,让人民群众“少绕圈”,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编:陶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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