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11月22日,唐山地区首家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滦南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并入驻滦南法院,滦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柳青、县司法局局长郭庆选、县工商联主席王景泉共同为该调解委员会挂牌。全国人大代表、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张晓建、县工商联副主席、调解委员会主任王玉全、滦南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栋及相关人员参加挂牌仪式。
滦南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滦南县行政辖区内商事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受理法院、行政机关委托和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商事纠纷案件。该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滦南县工商联组织设立,派驻在滦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由滦南法院提供办公场所并保障办公需要,由滦南县司法局对其规范设立及业务开展进行指导。对到滦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登记的诉前调解的商事案件,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托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根据当事人意愿流转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登记立案或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纠纷。
滦南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挂牌成立,是滦南法院、滦南县司法局、滦南县工商联共同携手推动诉源治理,将人民调解端口向商事领域开放延伸的创新之举,是推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探索。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有利于充分释放繁简分流效能,为企业提供更柔性、更高效、更便捷的解纷方式,推动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滦南法院将与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协同合作,发挥好各自优势,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更加精准的业务指导,同心同向、同力同行,共同推动滦南县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企业发展赋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