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分局党委部署,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高建庄派出所在扎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的同时,广泛传播保护野生动物理念,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对推进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关注和参与,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起到积极作用。
秋去冬来,成群的候鸟从北方飞往南方,路途遥远,不免发生一系列意外事故。2023年11月20日,高建庄派出所民警接辖区某村村民报案,称其在自家院内发现一只不明野生鸟类。接警后,高建庄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往事发现场处置,到达后发现此鸟身形肥大,通体灰色,翅膀呈奇怪姿势,不能伸缩,随后,民警将其抱起,小心安置在纸箱内安全转运到派出所,并第一时间联系了相关部门。
经过专业人士鉴定,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雁。通过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这只灰雁左侧翅膀有淤血,受伤严重,为了尽快得到救治,民警将灰雁及时转交给林业动物保护部门,由林业部门转交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进行后续救治放生工作。
近年来,山海关公安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持续开展禁捕野生动物等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这次发现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灰雁后群众自发联系派出所就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民警提醒: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救助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广大群众如发现落单、受伤或者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应第一时间报警,切勿随意投喂食物、药品或擅自处理伤口,以避免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美丽和谐的生态自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