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枫桥式工作法”评选和“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情况的通报》,滦南法院司各庄人民法庭与长凝人民法庭两所法庭入选河北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单位。
近年来,滦南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部署,以现代化人民法庭建设为着力点,借助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不断推进多元解纷全程化、诉讼服务精细化、便民利民一体化的人民法庭建设,积极推动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和参与社会治理融合发展。2022年,滦南法院胡各庄人民法庭经验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示范法庭。在此基础上,滦南法院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聚焦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不断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拓展多元解纷方法路径,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诉前化解,着力推动司法力量与司法资源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经过不断实践和运行,走出了一条符合时代特征、满足人民期盼、体现滦南特色的“枫桥经验”新路子,取得了较好成效。
下一步,滦南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真抓实干履职尽责,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