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南堡人民法庭通过与当事人电话和短信沟通高效调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杨某2023年9月份通过某网络平台线上接单为被告方某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双方约定运费为8600元,运费支付方式为货物运输到被告指定地点后支付。但原告按约定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被告只支付了原告运费6500元,剩余2100元运费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主办法官首先对案情进行分析,通过查阅案件,发现本案诉讼标的并不大,且案情相对简单,故拨通了被告的电话,询问其对本案事实是否有异议。被告表示自己只是业务员,在某网络平台负责联系运输货物和司机沟通业务,目前本人在上海,需要与公司核实一下再给予答复。到了约定的时间,主办法官再次拨通被告的号码,其表示对原告的诉求和事实并无异议,但剩余运费要7天内给付。主办法官表示可以和原告沟通。
主办法官又通过电话将被告的意见反馈给原告,原告也表示可以再等几天,且可以少要一点运费。随后主办法官通过短信的方式与被告沟通,希望换位思考,理解一下被告常年在外跑运输的不容易尽量提前支付。通过主办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被告通过微信转账如约向原告支付了运费,原告也表示认可。
下一步,曹妃甸法院将重点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真正做到矛盾早发现、早阻断、早处置,发扬“枫桥经验”,深耕诉源治理,促使更多矛盾消灭在萌芽、纠纷止步于诉前,努力为老百姓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