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在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积极调解下,一起长达3年之久的债务纠纷一朝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李某为了表达对法院工作的谢意,特送来锦旗一面。
事情起因:2020年春天,唐某雇佣李某为其位于威县圣丰国际小区2某号楼的单元房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装修款共计79336元,完工后,唐某陆续支付75000元。剩余的4336元多次催要,至今未付。
2023年10月23日,李某向威县人民法院提起对唐某的民事诉讼,11月15日是开庭的日子,李某、唐某到庭后,唐某承认欠李某装修款的属实,但唐某认为该欠款没有这么多,且李某装修多处不合格,如出现门条脱落、地板砖定价高等,针对这一情况,在张明福法官的指导下,法官助理石博文、书记员张静,耐心讲解《民法典》的规定,又从道德、诚信方面与双方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最终双方均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唐某当场答应支付给李某2600元,李某也坦诚的放弃剩余的债权,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订了调解笔录,该案顺利审结。(石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