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枫桥式工作法”评选和“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情况的通报》,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临港人民法庭入选河北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单位。
近年来,曹妃甸法院临港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前端、治未病”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辖区党委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形成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纠纷多元化解”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新实践。
一、推动综合共建共治,探索多元解纷机制
为健全涉自贸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交通事故纠纷有效化解,临港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与曹妃甸区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二大队密切配合,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涉自贸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就诉前财产保全、委托鉴定、诉调对接、快速理赔等问题形成司法协作机制。
2022年,曹妃甸法院“一站式”法律综合服务模式,“行政+司法”联动协作新机制分别入选河北自贸试验区第四批、第五批向全省推广的制度创新案例,为全省自贸片区深化改革提供了范本。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根据曹妃甸工业区特点,深度与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对接,在中山路街道办事处所管辖的三个社区内,分别选聘两名社区工作者作为调解员,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
二、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建设,多举措推动诉源治理新格局
临港法庭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在从事审判工作过程中,注重司法理念的更新,将公平、正义、效率作为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根本准则,不断推进京津冀三地办案的同城效应,统筹司法资源,减轻群众诉累。在跨域立案、执行信息互通等领域开展有效合作。
2023年8月9日,曹妃甸法院与天津海事法院曹妃甸审判庭签署《关于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立足审判服务主责主业,坚持优化司法协作,消除信息壁垒,加强双方协调配合,形成司法合力,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框架协议签订以来,临港法庭与天津海事法院曹妃甸审判庭密切配合,整合解纷平台、聚合解纷资源,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探索“立审执”一体化模式,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综合体,能够实现登记立案、诉前多元化解、保全鉴定、仲裁对接等一站式诉讼服务,能够同时为当事人提供非诉讼和诉讼的多元化解菜单式服务,实现自贸案件“管得好”、自贸纠纷“解得快”、自贸争议“就地裁”。
完善调解机制,注重诉前调解的效率和质量,严格按照诉前调解三十日的工作时限要求,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导入诉讼程序。加强对社区调解工作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对于简单案件先行由社区调解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必要时在法官及法官助理指导下进行调解。
下一步,曹妃甸法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以更突出的工作实绩,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诉讼服务。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能动司法作用,加强与政府部门、基层调解组织的有效对接协作,立足公正与效率,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