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司各庄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因农民建房生产的劳务费纠纷案件,高效用心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被告因家中建设新房需要,请原告为其在建设房屋施工过程中从事支模板工作。房屋建成后,房檐等墙体处出现裂纹,但双方对裂纹的原因各执己见,且本案被告拒绝支付原告劳务费,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讼至滦南法院。
滦南法院司各庄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考虑到双方是因建设农村房屋生产的劳务费用,案件事实相对清楚,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建设房屋出现的裂纹是否是因原告操作不当导致的。为避免鉴定产生进一步的费用,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办案人员秉持“调解促和谐”的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邀请多年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有关人士提出意见并参与调解。最终,在各方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分两次支付原告劳务费用47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求,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