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最大限度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近日,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颜志岭成功调解三起土地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将纠纷化于诉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三起案件均为排除妨害纠纷案,三案件为同一被告。三原告土地相邻,被告曾租赁三原告土地进行生产经营,后被告不再进行租赁,但地上围墙、大门等建筑迟迟未拆除,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正定法院立案庭收到材料后交由办案法官颜志岭开展诉前化解。颜志岭召集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勘察,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将三起案件的当事人邀请到法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颜志岭细致、专业的调解下,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将三原告土地上的围墙、大门等建筑拆除并清除建筑垃圾,实现了一次调解工作化解三起案件的良好效果。
以上三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正定法院深化推进“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的真实缩影,该院各部门按照院党组安排部署,着力延伸司法触角,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努力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充分发挥调解作为社会矛盾“减压阀”的作用,消除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正定法院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能动司法,深化“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切实承担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