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南堡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把矛盾纠纷高效精准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告杨某在被告某科技公司出租给被告张某经营的厂房工作时因同事操作失误致使原告受伤,并住院治疗。事故发生后三方对赔偿意见不一致,一直未达成赔偿协议。故原告杨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科技公司、被告张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
接到案件后,主办法官通过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及当事人陈述,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认为本案事实争议较小、法律责任比较明确、法律关系清楚,有调解的可能且调解更有利于原告杨某得到赔偿。随后主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沟通,围绕矛盾争议的焦点问题,从事理、法理多方面耐心分析,明确各方法律责任,有针对性地提出调解方案,同时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利弊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在主办法官的真诚沟通下,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张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杨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000元(当庭履行),被告某科技公司协助原告杨某办理后续相关保险理赔事宜。至此,该起赔偿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诉前调解流程精简、灵活便捷,既降低了老百姓维权的法律成本,又实实在在解决了矛盾纠纷。今后,曹妃甸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诉源治理工作力度,灵活运用多种解纷方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