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屋里办法少,走出法庭天地宽。多为群众办实事,送法上门解民愁。近日,滦南法院南堡人民法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以“流动诉讼服务车队”机制为依托,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在为群众提供上门诉讼服务的同时,开展送法下乡村活动,以现场调解、答疑释惑、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止于末发,解于萌芽,化解在基层。
在南堡法庭受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杨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多次从原告张某处赊购捕鱼用具,尚欠7万余元货款迟迟未予给付。原告张某在多次向被告杨某催要无果后,将被告杨某诉讼至滦南法院,要求给付货款。
滦南法院南堡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被告杨某系咀东经济开发区某村村民,距离法庭较远,为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决定以“流动诉讼服务车队”机制为依托,前往被告杨某家中开展调解工作。在杨某家中,法庭办案人员对杨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耐心地做调解工作。被告杨某对法庭上门调解的工作态度及方式所感动,当场表示同意配合法庭的后续工作。
同时,因南堡法庭管辖地区群众大多靠海为生,许多案件起因于捕捞作业、码头装卸等,为更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从“治已病”到“治未病”,为群众提供前置化解服务,助力矛盾妥处在当下,化解在萌芽。南堡法庭办案人员又到海边码头及当地村委会,积极与当地渔民进行沟通,耐心细致的解答村民的法律疑问,宣传“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流动诉讼服务车队”等的便利,尽最大努力让矛盾纠纷止于末发、解于萌芽,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将司法的温度传递到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