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公正与效率”,正定县人民法院党组提出注重高效审判的同时,着眼治本,释放法院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司法效能。党组书记、院长李淑然要求全体法官树立“如我在诉”“执行前置”和“案结事了”三个工作意识,以实际行动忠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10月23日,正定法院高倩法官团队收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诉前调解案件。案涉标的5000元,原告庭前已多次委托中间人与被告进行说和,承诺被告只需还3000元就行,但被告一直以年纪太大,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偿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高倩法官先像拉家常一样向被告了解了其借款经过和还款情况后,制作了询问笔录,要求被告对已查明事实进行签字确认。在此基础上,高倩以事实为依据,向被告释明判决的话也得还钱,而且必须偿还全部借款,一分都不会少。被告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原告满腹委屈地表示:“我们家条件也不好,我现在在老家自己帮孩子们照顾这个一岁半的孙女,这不,来法院我都得把孩子带上。而且我身体也不太好,天天打针吃药的,日子真是没法过。如果她能赶紧把钱给了我,哪怕我少要点也行”。经过调解,原告做出一定让步,同意被告偿还4000元,但要求被告必须当天给付。
为保证顺利履行,高倩团队陪着被告一直“借钱”到中午十二点钟,最终,被告将4000元一次性给付。
原告依次握着高倩团队成员的手哽咽地说:“我就是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说实话,我真是没想到能只来一趟法院就把事情弄清。法官,要不让我给你们鞠个躬吧!”高倩连忙阻止道:“您不用这样,这都是我们作为法官应该做的!”
案件虽标的不大,却依然是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在每一个案件中,正定法院的法官们都牢记“如我在诉”“执行前置”和“案结事了”三个工作意识,厚植为民情怀,践行为民宗旨,注重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一件又一件的“小案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