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人民法院深耕红色沃土,将传承红色基因与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相结合,精准发力,筑牢“防未病、调微病、治已病”矛盾纠纷化解防线,积极探索“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体系,新“枫景”助力唱响群众生活和谐曲。
“‘一社区一法官’+特邀调解员”,矛盾化解在诉前
该院深入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决策部署,实施“‘一社区一法官’+特邀调解员”工作机制,法官下沉构筑司法为民阵地,特邀调解员密织诉前调解网格,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
李某、张某两家是左右邻居,关系一直较好。2010年,李某对祖宅进行重建,2013年张某也对房屋进行了重建。此后两家便因滴水问题纠缠不断,张家的雨水顺着滴水瓦流到李家,李某要求张家安装滴水管,张某认为建房时已按习俗预留了滴水地面,符合向外滴水的条件,拒绝安装滴水管。李某开始破坏张家的滴水瓦,致使矛盾升级。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停止侵害,赔偿其房屋修复费用并赔礼道歉。
法院在诉前指派特邀调解员石文革进行调解。拿到案卷后,石文革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梳理,正赶上那天傍晚下雨,他开车到现场勘查,并到双方当事人家里沟通。李某直言:“我知道自己破坏张某房屋的方式不对,但一下雨他家的水就全流到我家,我们也是苦不堪言。如果他愿意解决滴水问题,我也同意赔偿损失。”了解到问题、症结所在,石文革前往张某家里沟通,释法明理,做张某及其家属工作。多次沟通后,张某终于同意安装滴水管,李某也同意赔偿张家的损失,多年的邻居在调解员努力下终于握手言和。
“木兰工作室”,进一步完善婚姻家庭纠纷解决机制
“木兰工作室”,是该院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所做的进一步探索,是诉讼与非诉讼有效衔接的婚姻家庭纠纷解决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依托“法院+妇联”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诉讼指引、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服务,最大限度把婚姻家事纠纷化解在诉前,有力推进了诉源治理工作。
朱某和范某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长大后走进婚姻殿堂,结婚十余年生活幸福美满。近年来,范某一直以公路运输谋生,朱某负责照顾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离多,沟通交流逐渐减少,导致矛盾频发互相猜忌。朱某起诉离婚,该案在诉前指派给该院“木兰工作室”的法官调解。
调解中,平山县妇联选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多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参与调解。朱某对法官和调解员哭诉自己多年来的委屈,情绪很不稳定。法官和调解员耐心倾听,让其彻底释放情绪,并邀请综治办的心理咨询师对朱某进行心理疏导、安抚情绪。此时,范某在外务工,不能到场,法官和调解员便利用“冀时调”平台线上调解。范某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表达了两人多年感情的不易,承诺以后会尽可能多照顾朱某的情绪。听到大家劝说与范某的一番表白,朱某气消了,情绪稳定了,哭着表示愿意撤诉,以后好好过日子。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指导未成年人父母开展家庭教育
该院24名法官(助理)被任命为法治副校长,每年开学季都走进包联学校,讲授“开学第一课”,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在此基础上,该院联合县教育局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开展家庭教育。
9月5日,立案庭法官助理陈静来到包联学校上法治课。课后,有位老师反映,班里的一个孩子,父母长年在外务工,怠于履行监护人职责,对孩子学习生活不管不顾,导致孩子经常欺凌其他同学。可能是最近孩子父母闹离婚,其情绪不稳定,经常在半夜哭泣。了解情况后,陈静找到这个孩子进行谈心,了解他的生活学习情况,并联系了他的父母,但其父亲态度强硬,称自己很忙,没时间管孩子。陈静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多次电话联系孩子父母,结合生活实例给孩子父母做工作后,孩子父母意识到大人行为会对孩子造成负面影响,表示以后会多关爱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
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探索“源头预防、多元解纷、实质化解”全链条诉源治理新模式,增强群众对法院的认同、对法官的信赖,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