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凝聚共识、强化协作,统一司法办案理念和办案标准。近日,唐山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邀请唐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老庄子派出所民警参加旁听一起涉嫌卖淫犯罪案件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在审委会议室就如何规范刑事诉讼制度、提高办案标准,提升办案质效开展研讨交流。
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容留他人从事卖淫活动,从中渔利。经审理,法院认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庭审仅用了40分钟便顺利审结。案件审结后,主审法官组织高新检察院和公安局民警代表对刑事案件的证据收集、证明标准、证据认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有效促进了办案机关对案件事实、证据和程序问题的深入理解,规范了案件流程。
目前,高新法院已就多发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开展了多次同堂学习交流。今后,唐山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强化“以庭审为中心、以证据为中心”的理念,切实把握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推动公检法三家提高办案标准,提升案件质量,以“共学”促“共识”,确保每一起经办的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