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唐山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海港巡回审判庭执行办公室赠送了一面写有“公平正义、廉明高效、为民办事、法官典范”的锦旗,以表达对执行干警为其高效执行回钱款的感激之情。
原告唐山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山某煤化工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最终经曹妃甸法院调解,被告同意两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原告工程款400余万元,期限内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海港巡回审判庭执行办公室申请强制执行。
400余万元能否执行得回来关乎一个公司的存亡,申请人焦急万分。海港巡回审判庭执行办公室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立案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传票等法律文书,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相关后果。本案涉案金额共计高达4099231.54元,执行干警通过走访银行、网络查控等方法逐一查明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并对被执行人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在被冻结的银行账户金额到达标的额后,执行干警迅速将其全部扣划至法院账户,随后严格按照执行程序把被执行人所欠案款第一时间发放到申请人的卡上帮其渡过难关,至此本案顺利执结完毕。
一面锦旗,饱含着人民群众真挚的情感,这面锦旗的背后不仅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曹妃甸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干警的鼓励和鞭策。今后,曹妃甸法院将持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大执行力度,真正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不断提高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