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威县人民法院持续强化诉源治理工作,不断跟进和优化司法服务,营造更加稳定稳健、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威县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推动靠前服务,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威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其选择诉前调解、和解等方式,尽量避免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消于萌芽、止于未讼,助力企业减少发展过程中的摩擦和滞塞,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忧,为企业排忧解难,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截止到9月底涉企案件调解数126件,调解成功率63.5%。
二、完善便利维权,服务城镇建设需求。随着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涉及房地产领域的案件不断增多,威县人民法院专门设立了“房地产及物业纠纷调解室”,聘任调解员3名,建立各项工作制度,调解纠纷和办理日常业务,同时予以经费保障,负责涉房地产领域纠纷以及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诉前调解。成立以来,运行正常,社会效果良好,已成为威县化解上述纠纷的重要关口。截止到9月底,共受理纠纷712件,调解成功570件,涉及金额200余万元。调解室以其化解矛盾纠纷便利、及时、灵活、成本低、效率高的优点,深受认可,各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纷纷点赞与支持。
三、健全机制建设,加深企业走访调研。组织民商事法官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司法需求。建立了《威县人民法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与两家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交谈,认真听取了企业对法院在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截止到9月底,我院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21次,开展企业法治宣传6次,提出建议3次,为县内企业提供司法帮助新渠道,搭建解决企业之难新平台,着立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再升级。
四、提供优质服务,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受理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建筑施工合同等纠纷案件299件。依法审理破产强清案件,助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受理破产、清算案件9件,申报债权1.08亿元,审结4件,清偿债权480.23万元,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前置司法服务,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五十条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