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兴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建权,副主任高春青、冯秀玲、徐冬梅、蔡永宝和常委会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关于“5+2”联动监督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县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各专班关于5+2”联动监督情况的视察报告。
县委常委会、常务副县长李雪原,县人民法院院长鲁亚奇,县监察委副主任谭振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高扬,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相关报告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