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罕坝良好的森林植被孕育了县域内众多河流、湖泊和湿地,据了解,围场县域内较大的河流有六条,其中吐力根河、阴河是华北、东北两条重要河流滦河、辽河的主要发源地之一。
为保护塞罕坝地区河湖生态,2018年,围场检察院针对阴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成立公益诉讼专案组,立案行政公益诉讼8件,分别向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务局和新拨镇、张家湾乡等8个单位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案件引起了县委、县政府、县人大的高度重视,经整改,阴河沿岸46家清洗胡萝卜企业、2家淀粉企业完成污水净化设施技术改良,围场县政府先后筹集资金5000余万元投入阴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中,案件办理取得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保护塞罕坝地区河湖生态,巩固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果,今年以来,围场检察院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凝聚工作合力,紧紧围绕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积极履行对塞罕坝区域河湖生态保护的监督职责,协同推进阴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一是严格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2022年5月,围场检察院与县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制定签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发至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河湖长成员单位等70家单位。二是开展联合实地走访。围场检察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河长制办公室和各乡镇派出所对阴河流域及沿岸企业进行实地踏查,共走访新拨镇等3个乡镇、2家企业、3处河道。三是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为持续跟进监督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对2018年办理的阴河流域治理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目前未发现环境污染“反弹回潮”行为。
阴河流域是塞罕坝自然景观的重要依托,也是塞罕坝区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阴河流域生态环境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塞罕坝重要讲话精神,履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职责的又一体现。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强化与公安、法院、水务、自然资源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力度,用实际行动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