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唐山,暑退九霄净,秋澄万景清。在曹妃甸法院自贸区诉讼服务中心明亮整洁的大厅内,收到当事人某公司送来的一面沉甸甸的锦旗,上书“正直、廉洁、温暖,人民的好法官”十二个烫金大字,是对人民法官最好的写照,也是对巡回法庭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纾困解难,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点赞!
2021年10月28日,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钢板桩租赁施工协议,协议约定了工程项目规模、工程计价、工程付款方式等。2022年1月19日,原告完工退场,双方约定工程完工后15日内一次性结清全部尾款。截至起诉之日,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1375098元。
承办法官着手办理该案后,发现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案件基本事实清楚,且双方当事人都尊重客观事实,具备调解的基础,因此下功夫开展了耐心的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细心听取了双方意见,但是双方当事人对于工程增项部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承办法官耐心析法明理,进一步拉近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白加黑”的调解,连续12小时的“奋战”,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曹妃甸法院自贸区巡回法庭在涉企纠纷案件审理中,始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企业发展为导向,站在企业的角度全方位考量案件,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为企业纾困解难,今年以来已成功将多起大额标的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贡献着法院力量,传递着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