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丰南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审结了一起指定监护人案件,该案是丰南法院抽调专门法官团队成立少年法庭、确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以来审结的首起该类案件。
该案中,被监护人现年5周岁,其父亲因犯罪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现于监狱内服刑,其母亲离家后下落不明,几经查找仍无音信,致使被监护人处于事实无人监护状态,其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在丰南检察院未检办的帮助下,被监护人的姑姑向丰南法院提出指定监护权申请。因该案系申请指定监护人案件,少年法庭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李丹通过电话询问、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到被监护人自2021年5月起一直跟随其姑姑生活,双方长期共同生活,已形成稳定的生活状态。同时,李丹法官主动到被监护人父亲服刑监狱,通过远程会见的方式询问该未成年人具体情况,并听取其意见。最终,李丹法官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为被监护人指定了监护人。
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归由少年法庭审理。安排专业法官,依托社会各方力量,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积极探索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融合发展、相互促进的新型审判模式,有效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专业化、审判队伍职业化,是丰南法院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未来,丰南法院少年法庭将以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审合一”为契机,扎实开展新形势下青少年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丰南法院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为民触角,正确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创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努力开创未成年保护工作新局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