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兴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县人大主任马建权,副主任高春青、冯秀玲、徐冬梅、蔡永宝和常委会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倪跃峰在省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表决通过了《兴隆县人民政府向兴隆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办法》(草案)和《兴隆县人民政府向兴隆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办法》(修正草案);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6+1”相关领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县政府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情况的视察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政府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6+1”联动监督“回头看”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副县长路涛,县人民法院院长鲁亚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向禄,监察委副主任谭振东,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相关报告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