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台法庭判决一起劳动关系纠纷案件,案结事了后被告送来一面写有“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这8个字体现了当事人对丰南法院审判结果的认同和对公正司法的信任。
原告阚某为被告某包装制品公司员工,于2021年5月4日在工作时受伤,双方因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赔偿产生纠纷,原告遂诉至丰南法院。接到该案后,芦台法庭张志权法官认真分析案情,且就该案的部分难点问题多次与上级法院、单位其他法官探讨交流,最终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判决。
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张志权法官发现该企业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用工不规范等问题,长此以往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于是,他深入企业为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张志权法官以案释法,通过耐心细致地剖析案例,详细讲解了企业如何依法订立经济合同、涉诉案件法律程序、职工集体合同条款等法律问题,提醒企业应遵守法律规定,合理合法的处理企业与职工、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张志权法官向该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规范劳动合同,依法正确用工,通过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企业负责人十分感谢张志权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特送上锦旗为他主动帮助企业查找隐患、规避风险的行为点赞。
丰南法院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将司法服务融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中,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为企业有序经营保驾护航,为区域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