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一天内调结了三起案件,其中两起为劳动合同纠纷,一起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民一庭书记员拿到新收案件准备送达应诉手续时,通过前期阅卷分析,发现上述三个案件涉及标的额较小,争议不大,如能调解,不仅有利于有效解决纠纷,而且能够提高结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在主办法官的同意下,她先行和当事人进行联系,协助主办法官开展调解工作。最终,经过她一天细致耐心地电话沟通后,上述三起案件以调解结案。
其中,两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完毕仅历时4天,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即时履行完毕仅历时2天。如此高效的诉讼服务,获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法院的书记员在工作中往往是一名“多面手”,她们不光负责文书送达、开庭审理、整理归档案卷材料,更是以极大地耐心和热情参与到案件的调解当中。虽然她们扮演的是默默无名的角色,但她们的工作是法院业务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密切关系到审判工作的进程,影响着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下一步,曹妃甸法院将继续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坚持调判结合,督促自动履行,真正实现定分止争,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公正中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