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官、检察官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和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规定,4月28日,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法院提名的3名拟任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和法律知识考试。
审查组听取了市法院分管领导和纪检负责人关于提请任命人员的情况汇报,和部分中层干部和拟任人员相关部门同志进行了个别座谈,全面了解了任职人员的德、勤、能、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对其基本任职条件的合法性、司法考试资格证明、任职程序办理合法性和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并对拟任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市人大常委会希望通过对拟任人员的任前调查,落实任前资格审查和法律知识考试,增强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严肃性,强化拟任人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促进其忠诚履职、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