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当事人赵某林、陈某兰先后向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送来四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面面锦绣上感激于民生司法,字里行间中流露出浓浓真情。这是桥西法院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中,多措并举解决群众揪心事、烦心事,推动创建活动走深走实、见人见事的真实展现。
“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如果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你们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该由先行进行清偿,再依法对分包单位追偿。”桥西法院留营人民法庭庭长骆新颖对当事人这样释明。
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中,作为总承包单位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将一施工项目分包给某建筑劳务公司,原告赵某林在该项目中受雇从事焊接、运输等工作,可用工期间仅发放了部分工资,后经双方沟通、仲裁裁决等方式,赵某林始终没有拿到剩余大部分劳动报酬,无奈之下将两家公司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骆新颖庭长准确适用已施行两年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讲清“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之规定,在法官不懈努力下,最终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建筑工程公司先行分期清偿赵某林工资。为表达感激之情,原告赵某林委托其代理律师特意送来一面感谢锦旗。
“通过这个案件,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他们是一心为民的好法官。”当事人陈某兰、陈某林姐弟专门来信向桥西法院民一庭庭长纪晨宇、行政庭庭长刘飞虎、执行干警辛毅表示感谢。
该赡养费纠纷、继承纠纷案中,陈某仁因其独生子女陈某未履行赡养义务提起诉讼,桥西法院纪晨宇庭长经审理依法支持了其诉求,但陈某仍旧不露面、不赡养。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时任执行局副局长刘飞虎和执行干警辛毅,通过多方查找陈某下落、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等,想尽办法执行了陈某1.2万余元。当正要将执行款发放到陈某仁手中时,陈某仁却不幸离世,1.2万余元执行款只能作为陈某仁遗产等待继承。
可如何确定合法继承人却成为了一大难题,此时陈某仁的妹妹陈某兰(长期在老年公寓照顾陈某仁)、弟弟陈某林提起诉讼,诉称陈某仁生前留有两份遗嘱,内容为陈某仁去世后所有遗产及各项事务由陈某兰、陈某林办理并享有继承权,陈某不尽赡养义务,不享有继承权。这起继承纠纷案再次由纪晨宇庭长办理,经过情、法、理综合考量,最终依法判决1.2万余元遗产由陈某兰、陈某林继承。长达三年之久的赡养费纠纷、继承纠纷最终双双划上句号,陈某兰、陈某林二人专程给法官送来三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