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办理好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晋州市人大常委会狠抓“三个环节”,着力增强审议意见的监督实效。
一是及时归纳整理。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前,组织人员围绕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审议时,参加会议的人员分组进行讨论,由各讨论组召集人将讨论结果整理后在常委会上作重点发言。审议后,常委会办事机构根据审议情况,及时归纳整理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形成明确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议意见,以常委会办公室正式文件的形式交“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限时办理。
二是明确办理期限。市人大常委会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在审议意见交办后的两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经整理后印发情况通报,在常委会会议上向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书面反馈。
三是进行跟踪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对一些重要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为主体,组织开展跟踪检查,了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促进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晋州市人大办 张建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