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快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期,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3月9日,成立了调研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3月16日,调研组到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进行实地调研,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司法局、行政审批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六个部门工作汇报。期间,为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征求了463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抽取了9本卷宗和部分档案,开展了案卷评查和查阅制度性文件,并对执法当事人进行了当面指正。
调研组认为:去年以来,县政府及司法部门以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活动为载体,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权力监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依法决策体系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2021年被省依法治省工作委员会授予“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称号。调研组对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表示“满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统筹推进和监督机制合力不够,综合性执法权力改革上下衔接不够,执法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分值占比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等问题。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和指导
县政府及司法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依法抓好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统筹协调联动,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要聚焦县委“六条战线”重点工作,注重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从法治层面建立起有效的治理结构、运行机制和利惠政策,提升政府法治效能,为推进新时代“四个兴隆”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要突出“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作用,本着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姿态,把学法、用法作为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必备条件,发挥部门领导影响力起到教育一片的作用,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要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加大各类执法案件案卷评查力度,严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依法行政原则,努力增强政府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三、坚持放管并重,确保权力下放接得住用得好
要加大督导协调力度,着力解决权力下放不彻底、不到位问题。权力下放部门要切实扛起监管责任,制定有力的后续监管措施,厘清权力运行边界,帮助指导乡镇做好权力衔接。按照“谁下放执法权限,谁负责组织培训”的原则,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对基层开展法律法规和实务业务培训。权力承接部门要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制定基本行为规范,建立规范执法标准,健全执法考核制度,规范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养、法治思维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升依法治理社会能力,注重在涉企服务、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创造安商兴商发展环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紧密结合群众普法需求,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大力推进法治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让法治走进百姓生活,使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百姓自觉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