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贪图小利,一男子盗刷了离职单位负责人的加气卡300余次,消费近2.5万元,最终落得被判刑并处罚金。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2016年,家住石家庄的李田(化名)来到张戎(化名)所经营的驾校当教练,因为教练车燃料消耗量大,张戎便以个人名义办理了一张某连锁加气站的加气卡,并将账号和密码告诉了教练们,方便他们为教练车加气。半年后,李田从张戎的驾校离职后到某公司当陪练司机,某公司为他配备了一辆陪练车。有一次为车加气的时候,李田发现张戎加气卡的账号和密码都没有更换,于是他报着侥幸心理开始盗刷张戎个人所属的加气卡。仅一年多的时间,李田就盗刷加气卡高达300余次,消费近2.5万元。之后,张戎发现加气卡被人盗刷后报警,公安机关传唤李田到案,李田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与张戎达成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刷他人加气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田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李田已退赔张戎钱款,张戎对李田表示谅解,法院对李田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
最后,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李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5万元。